2)第330章 渠道为王_在大明当神棍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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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诸国”,彻底取缔海外贸易,又一律禁止民间使用及买卖舶来的番香、番货等,禁止中国人下海通番。

  秦睿之所以敢派人出海,因为他有后台和利/益攸/关者,各种各样的人,太孙、国公、侯爷、伯爷、东厂厂公、锦衣卫指挥使等等;他还有钱,县官不如现管,打着这些人的大旗,塞点钱,那些人睁一只闭一只眼,事情就过去了。经济越不发达,就会贪/污盛行,腐*败不断,原因无他,太穷了,从上到下都会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来挣钱,哪怕一丁点权/力,都要用来交换。

  谷/span朱元璋这个政策的目的是巩固海防,但就是这个政策,为大明制造了长达数百年的隐患——倭寇!

  海禁政策导致“海滨民众,生理无路,兼以饥馑荐臻,穷民往往入海从盗,啸集亡命”,海边的百姓则因“海禁一严,无所得食,则转掠海滨”。

  两广、福建、浙江等地的百姓活不下去了,“逃海为生者以万计,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

  《明太祖实录》中也明确记载着“东南诸岛夷多,我逃人佐寇,民常从倭为寇。”

  自此,大明就陷入了一个怪圈,倭寇越多,海禁越严厉;海禁越严厉,倭寇就越多。

  明朝朝廷知道倭寇有真倭与假倭之别,但只能硬着头皮,将所有海盗全部列入倭寇。历史上比较有名的假倭有汪直、徐海、毛烈、陈东、叶明、邓文俊、林碧川、沈南山、宋素卿、曾一本、许恩。

  很多历史学家曾经考证,说明朝之前的倭寇大都是真倭,以日本人为主体;明朝的倭寇大都是假倭,“由闽、浙沿海奸民与倭为市;而闽浙大姓没其利,阴为主持,牵连以成俗。”

  这些沿海百姓出海之后,占岛为王,为了不牵连同族亲友,必须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的出身。因为勾结外族,属于谋反大逆,《大明律》关于谋逆的惩罚极为严厉:“一律首从皆凌迟处死,本宗亲族祖父、父、子、孙、伯叔、兄弟、侄、堂兄,同居的异姓亲族外祖父、岳父、女婿、家中奴仆,凡年满十六岁以上皆斩。”

  这可是灭九族的大罪,所以出海当海盗的人,就会给自己起个鬼头三郎、茅厕四郎的日本名字,然后再梳个地中海式的倭寇发型,随便学两句八格牙路、吆西,就充当起倭寇来,当时有一种说法,称之为十倭七华,乃至十倭九华。

  明太祖朱元璋的这条政策,本来想巩固海防,结果却适得其反,造成了大明朝数百年的倭寇之乱,东南沿海的剿倭大军,成为大明朝廷最沉重的负担之一,估计明太祖在棺材板里,肯定会后悔不已。

  在秦睿的大规划中,北方沿海以海产品为主,南方沿海以海贸商业为主,这样相对来说,南北方的海民可以均衡发展。

  不过这只是秦睿脑子里的想法,谁知道到最后发展成什么蹩脚的样子呢?毕竟理想都是很美好的,但现实只会更加残酷。

  秦睿只是看不下去了,看惯了花花世界、车如流水马如龙的人,看到大明百姓破衣烂衫的样子,心里不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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