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在开始叙述罗伦斯·弗雷伊戈的生平之前。
书里先点出一个背景,那就是当时王都烂大街的魔法师。
因为魔法学院的广泛建立,一百多年的时间造就了大量的魔法师,这些人绝大多数不是正位魔法师,而是连七大基础都没有完全掌握的初级魔法师。
就算他们想献祭,或者发誓都不行。
因为献祭和发誓的前提是必须完整掌握七大基础。
他们比普通人强很多,无论是体质还是学识,但又没有正位魔法师那种超绝的超凡力量,可以轻而易举的将财富名利收入囊中。
可他们还是不甘心去个小地方度过一生。
结果就是,大量的初级魔法师来到王都,一边打工维生,一边学习修炼,同时等待着某一天天神注视到自己,机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毕竟非正位魔法师靠着自己的才能混上高位的例子几乎每天都能听到。
很不巧,他们多数都觉得自己很有才能,只是差一个机会。
凭借超过一般人的体质和学识,他们多数能拥有一个还可以的工作,但这份还算可以工作带来的收入,在王都的房价面前,那也是只能望而生畏。
过个十来年,这些魔法师的梦想就会从一开始的成为人上人,变成能拥有一套房子好在王都安家。
而居住在王都的统治者们对于这个情况自然是喜闻乐见的,一大批的廉价又优秀的初级魔法师为了王都的繁荣燃烧自己的青春,燃完了之后,他们还可以用房价继续剥削他们的后半生。
这些魔法师被戏称为“房奴魔法师”。
罗伦斯就是在这样一个时代成长起来的,但他的少年时期和这些和薪柴一样初级魔法师没有任何关系。
他小时候就被称为“神童”,是因为他虽然是次子,但也拥有祭礼魔法,而且他的召唤物成长比他王兄快很多。
不过按照继承顺位,他依旧和王位无缘。
于是罗伦斯的少年时期基本上都是在潜心研究魔法理论,他很早就成为了知名的学者,自身实力又相当不俗,和当时很多著名的魔法师都是朋友。加上英俊的外表,对人谦和有礼,甚至经常接济一些在别人看来没什么价值,非常古怪的初级魔法师,于是被冠上了“贤者”的名号。
罗伦斯人生的转折点发生在他二十三岁那年。
当时,神圣帝国组织了大军从东面入侵,威兰德也渡海而来,刚刚崛起的北方斯维登诸联也来了。
费拉不堪的法斯王国军队毫无意外的被人吊起来打。
三国联军兵临王都,罗伦斯的老爹一面派罗伦斯去和谈,一面跑路,准备带着钱和情人们去个安全的地方。
谁想到这位国王陛下在跑路的路上被神圣帝国的侦查部队给误杀了。
更要命的这位国王陛下是一名床上外交家,他一辈子结了五次婚,娶的还是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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