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7章 阁楼上的疯女人17_“寡妇”伯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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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杰克头顶的人物心生歹意,绑架勒索的事情也不是做不出来。

  “没问题!”杰克当下应了下来。

  “这是给你的。”

  伯莎按照协定,从口袋中拿出了十便士的硬币:“注意,是只给你的。”

  杰克立刻懂得了伯莎的意思,还有她话中隐藏的忌惮。

  在杰克·道金斯的记忆里,像伯莎这种长得好看,还住得起大酒店的有钱夫人,是不会关心他们这种小孩怎么过活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伯莎夫人明明也没透露过什么口风,但杰克就觉得她特别“懂行”。

  要知道事成之后还有整整一先令呢!为讨“金主”欢心,杰克难得坦诚了一回。

  “放心,伯莎女士,”男孩挤眉弄眼,“做活换来的吊零(偷帕子换的先令)给别人分,赏来的钱进了我的口袋,就别想拿出去啦。”

  言下之意就是,这事不会让其他人知道的。

  伯莎满意点头:“去吧,明日上午我在教堂等你们。”

  转天上午,街区教堂。

  伯莎靠在长椅上,坐在一旁的简·爱小姐主动问道:“需要我回避吗,伯莎?”

  “嗯?不用,”伯莎摇头,“这种事不值得避讳。”

  没过多久,教堂门口就传来了杰克·道金斯的声音:“女士,我把人带来啦!”

  两位女士纷纷回头,出乎意料伯莎的是,少年杰克带来的是一名穿戴齐整的年轻人。

  杰克·道金斯是个小偷惯犯,他能找来什么人?伯莎让他找人,就默认了他会找来一个穷困潦倒的街头混混,情况最好也就是一名码头工人。

  然而走进来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瘦削、脊背挺拔,走路的姿态全然不像是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人。单看帽子下面的半张脸,就能看出他长得相当俊俏。

  他穿得不错,但身上那件敞开扣子的浅驼色大衣格外显眼。要知道在十九世纪的伦敦,绅士们倾向于黑色或者深蓝的外套颜色,这样会让他们看起来更为沉稳有气质。

  这么明亮的颜色,还不系好扣子,在当下容易给人留下轻浮的印象,但从二十一世纪来的伯莎却觉得他还挺时髦的。

  简·爱小姐瞥见青年的身影便低下了头,显然她还不习惯于男性()交流。

  青年走进教堂,先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然后礼貌地摘下帽子,看向伯莎和简·爱。

  “请问你们谁是伯莎女士?”青年问。

  “我是。”

  “伯莎女士,”青年低着头开口,“是你要逮不着找人办事?”

  “逮不着?”

  “啊,就是杰克·道金斯。”

  说着青年转身,伯莎和简顺着他的示意看过去,男孩杰克兴高采烈地站在教堂门口挥了挥手。

  这外号有意思,伯莎一勾嘴角:“是我。你抬起头来说话。”

  青年这才抬起头。

  视线相抵,伯莎首先看到的是青年浅得仿佛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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