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三三章 大获成功(二)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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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这个思路吗。

  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是标准的商业资本,他们的逻辑当然是一致的。

  而现在,产盐的简易工厂化改造之后,对产盐的工业资本来说,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卖更多的盐,卖的多,他们就赚得多。

  同时,把销售运输的商人无限拆分,也算是一种反垄断手段。

  将原本操控盐引的几个大盐商用极端暴力的手段、甚至直接不承认习惯法契约和前朝的盐引法权,直接拆成了数百个大大小小的小盐商。

  现在是工业资本抱团,成立了产盐大公司;而商业资本,被刘钰从几家,拆成了数百家,颓然无力。

  如何防止产盐业自行降低产量?这里面,盐官的作用就体现了出来,本质上,这是订单产业。

  由朝廷提前签订订单契约,完不成有国家的暴力机器,告诉这些产盐的什么叫“罚款”和“违约金”。

  当然,也不是没有好处。朝廷给出的条件,是如果经营出现了资本缺乏等情况,会有内帑给予贷款扶植,而且贷款利率很低,只有1分利,也就是12%,在大顺是绝对的低息贷款。

  而这一套逻辑下来,大顺朝廷扶植财阀的思路,体现的淋漓尽致。

  因为,这里面有个非常简单的判断。

  即:如果盐场雇工和盐场场主发生了矛盾,朝廷站谁?如果大盐场和小盐户发生了矛盾,朝廷站谁?

  什么叫被扶植的财阀?这就叫被扶植的财阀。

  朝廷理论上谁也不站,站在中间,既是资本的皇帝,也是雇工的皇帝。

  但,朝廷下的订单,朝廷要订单必须能实现,朝廷要压低成本打击私盐,朝廷要利出一孔方便缉私、朝廷要防范无盐导致卖不到盐的民众造反。

  那么以此为出发点,该站谁,这不是一目了然的吗?

  不明说,不代表这些投资商傻,就看不懂这里面的潜规则。

  林敏当然也看明白了,所以刘钰问他对喊冤一事怎么看,他看都不看。

  不是因为他认为这是生产力发展的方向,他的三观压根就不认生产力。

  而是因为他知道,朝廷搞这种订单模式,也就意味着朝廷必须要站大生产者这边了。

  当然也不是完全无底线的,刘钰还有个威慑手段。

  即派出了大量的非股东的新学学生入驻,学习技术。

  这个潜台词的另一个前提,是大顺下南洋过程中,对邦加岛锡矿的处置方式——效仿英国人手段,交由矿工团伙管理主持,并且获得了成功,产量完全没有下降,依旧能够保证浙江地区的锡箔产业有足够的原料。

  这种威慑手段,就和皇帝经常拿良家子吓唬科举官一样,不能真用,但理论上可以用。

  产盐工厂化之后,理论上,朝廷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全面接管盐业总公司保障生产。

  这个威慑的基础是什么?

  这个威慑的根本基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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